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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法院六项措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0-03-25 16:56:26


    为了更好的解决涉及农民工权益纠纷的诉讼,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清丰县人民法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及时出台了审判工作应对举措,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司法职能作用,以案结事了,化解矛盾为着力点,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维权法制宣传。组织法官3次深入建筑工地、餐饮企业等农民工用工较多行业开展维权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咨询服务900多人次,发送维权宣传资料5000余份。

    二是开设涉农民工权益纠纷诉讼的“绿色维权通道”。 将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损害赔偿等案件作为审判的重点,为农民工开辟“快立、快审”的绿色通道。通过加强调解,适用简易程序、财产保全、先于执行程序,使涉农民工案件及时解决,落实农民工现实权益的保护。

    三是加大对弱势农民工的司法救助。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依法缓减免诉讼费,确保经济困难的农民工能及时的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针对农民工法律意识薄弱,诉讼能力偏低的情况,该院专门设置了方便农民工诉讼的导诉窗口,引导农民工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四是主动采取保全措施。把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作为审理农民工维权案件的一项原则坚持,及时对用工单位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确保生效裁判执行和农民工权益有效维护。

  五是加强法律释明指导。针对农民工普遍法律知识欠缺,维权能力较弱的实际情况,法官在案件审理、执行中注意做好法律释明、指导工作,积极主动维护农民工权益。

    六是加大农民工权益案件的执行力度。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确保农民工权益案件得到有效执行。

责任编辑:韩丽敏    

文章出处:审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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