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程某某拖欠申请执行人郝某某17万余元两年不还,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执行款仍然迟迟不到位。清丰县法院执行法官将程某某司法拘留15日后移送公安机关,被带上警车后,失信被执行人当场凑钱还了17万元余元现金。
2015年2月,被执行人程某某向申请执行人郝某某借款41万元,后经郝某某催要,程某某归还了部分借款并向原告出具借条一张,约定利息2分。后经原告多次催要,程某某先后偿还10000元,6000元,5000元后,仍欠本金257000元及利息2130元。经清丰县法院判决,程某某于十日内偿还郝某某借款本金257000元及利息2130元。
但程某某迟迟未履行生效判决,郝某某向清丰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通过网络总对总查控,将程某某银行卡8万余元进行强制划拨并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执行款仍然迟迟不到位。后经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程某某在外地经营一家酒店。承办法官依法将程某某司法拘留15日,但程某某仍然抱着侥幸心理,以为司法拘留后,就不用履行偿还义务。承办法官将案件依法移送给清丰县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当被带上警车后,程某某怂了,赶紧打电话给亲戚,凑了17万余元现金,案件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