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清丰县法院持续开展凌晨突击行动,6月20日一大早,将始终不肯露面的失信被执行人张某省堵在家中。
案件背景
2014年10月8日,张某省因资金困难向张某思借款30000元,张某省向张某思出具借据一张,并在借款人处签名捺印。经张某思多次催要,张某省先后偿还2000元、3000元、1000元等。截止到2016年6月份,还欠下19000元。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张某思将张某省诉至清丰县法院,经清丰县法院审理判决,张某省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张某思19000元。因被执行人迟迟不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张某思向清丰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程序
执行法官向张某省送达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令等并电话敦促其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张某省拒不配合财产申报,并狡辩称自己无力还款。执行法官多次到其所住村庄,张某省四处躲藏,虽然人在本地,却始终见不到他本人。
执行当日凌晨
6月20日一大早,清丰县法院执行局执行二组按照预定方案来到张某省的家里。“你好!请开下门!我们是清丰法院执行局的干警……”执行法官说。“张某省不在家……”张某省的妻子说。
随后,执行干警把张某省堵在被窝,将他带至法院,对其批评教育。没过一会儿,张某省的亲戚们都来到了法院。“老张啊!欠钱还钱,天经地义。我们得给孩子做个好榜样……”张某省的一个亲戚说。
经过执行干警和张某省亲戚的劝说,张某省认识到了错误,交齐了执行款。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