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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法院召开院务会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发布时间:2010-03-25 17:03:43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能,牢固树立法官司法为民、勤政廉政的良好形象,清丰县法院于3月24日下午,召开了由各庭室负责人参加的院务会,要求全体干警认真学习贯彻最高院“五个严禁”和省高院“十条禁令”,进一步树立司法为民意识,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十条禁令的学习落实。副院长徐平先结合法院的工作实际逐条对省高院“十条禁令”进行学习强调。要求全体干警不仅要认真学习,人人达到熟记会背“十条禁令”,而且要严格遵守并落实“十条禁令”,凡是违反“十条禁令”的法官,一律先停职检查,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院政治处、纪检监察室将对干警的学习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结果作为年底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4月2日组织全体干警对“十条禁令”的学习情况进行考试,考试情况与年底的评先评优挂钩。

    二是树立廉洁意识,培养廉洁自律作风。副院长崔青山要求干警要筑牢思想道德防线,重点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省高院“十条禁令”, 抓好纪律建设;切实做到教育超前、管理超前、监督超前,做到警钟长鸣;院纪检组要加强内部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明查暗访,同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执法执纪监督员,加强外部监督,每位干警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权、慎欲、慎微、慎独,从严自律,修身正心,公正文明司法,树立法官的良好形象。

    三是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观念,完善便民措施,转变工作作风。院长荣延平要求全体干警树立司法为民意识,培养求真务实作风,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高度、从维护法官良好形象的高度,进一步认识转变工作作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同时,落实各项便民措施,充分发挥导诉员作用,实行专人导诉,审限督办、廉政监督卡、延时服务等制度。在审理和执行涉及“三农”案件和农民工工资案件时,坚持快立、快审、快执行;在审理和执行就业、就医、社会保障、相邻关系等类型的民生案件时,注重保护困难群体和弱者的合法权益;为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和执行案件申请人给予司法救助,对涉及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诉讼费用。在审判工作中,着力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把法庭开到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进一步推行阳光司法,促进管理创新。在审判流程管理的基础上,继续推行巡回审判、社会法庭、人民陪审员等制度,试行人民陪审团制度,促进裁判量刑规范化,确保审判权、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让广大人民群众走进法院、了解法院、支持法院、监督法院。通过改进和加强工作作风,落实司法便民为民的各项措施,推动和促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责任编辑:韩丽敏    

文章出处: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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