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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冻结银行卡 失信被执行人主动来还款

  发布时间:2018-06-29 08:28:49


    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却迟迟不履行法律判决书上的还款义务。近日,清丰县法院通过网络总对总查控,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卡予以冻结,为当事人追回了执行款。

    2018年3月7日,尹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在转弯时与陈某某驾驶的电动车相撞,致陈某某受伤住院。经清丰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做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尹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陈某某不负事故责任。后经清丰县法院审理判决,被执行人尹某某陈某某各项损失共计17819.46元。判决书早已生效,但被执行人尹某某无视法律权威,拒不履行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申请人陈某某向清丰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清丰县法院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对尹某某名下财产进行调查。查询到尹某某名下有房产,车辆,银行存款,并非没有履行能力。执行法官立即将尹某某银行账上的余额冻结。存款被冻结后,尹某某主动联系法院,把款还清,双方达成和解,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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