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是李法官吗?我是韩某某,我现在就还钱,希望李法官赶紧把我从黑名单中移除。”近日,清丰法院执行局李法官接到这样一通电话,被执行人韩某某主动要求还款。
被执行人韩某某与申请人张某某存在借贷纠纷。被执行人韩某某向申请人张某某借款5万元并约定了借款利息及借款期限,到期后张某某一直未还款,张某某遂将韩某某诉至清丰县法院。经清丰县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还款协议。韩某某分四期偿还张某某借款。约定期限已到,韩某某还有余款本金10000元及利息9947元迟迟不还。申请人张某某向清丰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依法向韩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令等,但韩某某东躲西藏玩起了“失踪”,一直联系不到其本人。鉴于韩某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清丰县法院决定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作为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在申请银行贷款、购买不动产、旅游乘坐飞机、高铁、入住星级宾馆及高消费等事项都将受到限制。
当天下午,韩某某主动来到法院交齐了全部执行款。韩某某表示,自己很后悔没有及时履行还款义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不能买飞机票,原本打算暑假期间和孩子一起出去旅游的,没想到,在买票时,被告知不能购买飞机票,被迫放弃了出游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