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清丰县法院依法强制执结一起离婚财产纠纷案,彰显了法律权威,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马某某与林某某均系清丰县城关镇人,二人经媒人介绍相识相恋并在清丰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由于婚前二人缺乏了解,婚后二人经常因琐事发生争吵。经清丰县法院主持调解,二人协议离婚。离婚后,林某某未按协议履行财产分割,拒不返还马某某婚前嫁妆。马某某遂向清丰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向林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并依法责令其自行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但林某某仍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案件陷入僵局。为维护法律威严,保障胜诉兑现,清丰县法院执行局经过充分研究,制定出强制执行方案。
7月2日上午,清丰县法院执行法官和特警一行8人在村干部的陪同下,前往位于马庄桥镇的执行地点进行强制执行。在此期间,执行法官出示执行依据,耐心解答法律问题,情理兼施,缓解了被执行人林某某的急躁情绪,引导其依法理性地解决问题。执行法官逐渐掌控了局面。在顺利执结该案的同时,也为当地群众上了一堂直观生动的法制课,为这起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案件画上一个圆满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