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执行指挥中心应急处置能力,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对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的职能作用,推动执行工作发展。为积极响应上级法院要求,从2017年1月1日开始,清丰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实行值班制度。
一、值班时间
值班时间为工作日(含部分节假日)的工作时间。
二、值班人员
实行执行工作人员和技术保障人员共同值班制度。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为一名执行工作人员和一名技术保障人员。
三、值班工作内容
执行工作人员负责执行指挥中心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及时接收、记录、处理、上报执行突发事件或紧急事务,开展执行会商、协调等工作。
技术保障人员为执行指挥中心管理平台提供技术支持,负责远程指挥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电话系统、录像系统等信息系统的正常使用,保证执行指挥工作顺利开展。
四、值班纪律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保持通讯畅通,做好值班记录,按时交接班。确保可随时实现各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随时检查随时督促、执行会商随时召开随时交办、重大案件随时汇报随时决策。杜绝网络不可达、设备关闭、人员不在岗等影响执行工作顺利开展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