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是大家都耳熟能详的一句话。但有一位失信被执行人,有钱不还,四处躲藏。7月31日,清丰县法院执行干警经过两天的蹲点,终于将其连人带车一块带回法院。
李某向朋友杨某某借款47万元用于资金周转,并约定了还款期限与利息。借款到期后,李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毫无还钱迹象。不得已,杨某某将李某诉至清丰县法院,法院依法判决李某偿还47万元借款及利息。法院判决生效后,李某却以“没钱”为理由拒绝履行判决。无奈之下,杨某某向清丰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清丰县法院多次前往其住处,但李某常年不在家中居住,打电话也从不接听。前不久,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李某回到县城老家。接到此线索后,清丰县法院的执行干警们立即行动,顶着酷暑,蹲守了两天,终于等到被执行人李某露面,便立即将李某与其车一起押回法院。
从上午十点一直到下午四点经过将近一天的利弊劝说,被执行人李某终于答应先归还杨某某20万元,并写下保证书,承诺把剩下的27万和借款利息一个月之内还清。至此,案件得到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