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全市法院记功表彰会议上,清丰县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侯美中荣获个人三等功,并做了典型发言。
2018年,侯美中同志带领全院执行干警,加班加点,撸起袖子加油干,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激励全体执行干警势必啃下硬骨头,坚决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2018年上半年,清丰县法院执行局在侯美中同志的带领下,收案1281件,旧存223件,结案1288件,结案率69.08%。执行到位金额7600多万元。清丰县法院执行局2018年上半年各项质效指标在全市领先,上半年执行整体工作位居全省第二名。
在26年的法院工作经历中,侯美中同志忠实地履行法律赋予的庄严使命,固守对公平和正义的执着,把无私奉献和强烈的责任感融入日常工作的一言一行之中。尤其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之年,作为执行局长,侯美中同志责任重大,使命压肩,面对繁重的执行任务和精细化管理的执行要求,以及评估过关的硬性指标,统筹安排,精准施策,细化分工,狠抓节点,加压奋进,实干干实。按照全市法院的统一安排,在院党组的领导下,一直以“只要干不死,就往死里干”的打大仗打硬仗的心态全力投入到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任务上来。作为执行局长,侯美中同志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给执行干警带好头,做好表率,对于重大事项和难题,侯美中同志全部亲自协调、运作、统筹、部署、带头,给同志们注入强心剂,吃下定心丸。
清丰县法院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切实把上级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决策部署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带领全体执行干警加压奋进,攻坚克难,决战决胜,敢打必赢,以实际行动迎接上级法院的考核,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执行质效迎接第三方评估。通过迎检工作,进一步提升清丰县法院执行工作和执行案件的含金量,让广大人民群众通过合法权益的实现真正感受到每位法官都是好人,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侯美中同志历年荣誉
2014年2月,被中共濮阳市政法委评为“2013年度全市政法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先进工作者”;2016年2月,被濮阳市委市政府评为“2015年度全市维护稳定工作先进个人”;2017年3月,被清丰县委县政府评为“清丰县2016年度信访工作表现突出个人”;2017年12月,被濮阳市委办公室评为“十九大期间全市稳定安全信访工作表现突出个人”;2018年7月,被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2018年上半年信访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