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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起纠纷 电话调解快结案

  发布时间:2018-08-03 10:50:32


    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日益广泛运用,微信、电话、视频等特殊的电子方式送达、开庭在审判中也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既便利了当事人,也方便了法官。近日,清丰县法院古城法庭运用电话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

   被告王某某父子三人因需要置办设备为由向原告张某某借款,双方约定了借款期限与利息,借款到期后,经张某某催要,王某某父子三人一直未还。

    古城法庭承办法官拿到卷宗后,及时向被告父子三人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经过电话联系、下乡入户送达,被告父子三人均在外打工,仅有一被告能到庭,另两人无法联系。被告一人到庭后,经过被告与另外二被告的电话联系,在电话中二被告均承认借款事实,也同意与原告达成调解协议,但因其在外地近期无法到庭。面对这样的状况,承办法官考虑到能够尽快解决案件,运用多种方式来解决当事人不能到庭的情况,根据简易程序也可口头委托,由二被告在电话中口头委托到庭的被告为诉讼代理人,制成光盘入卷保存,根据被告在电话中的调解意思,当庭与原告达成了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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