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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主动释明执行情况 细微处为民司法

  发布时间:2010-04-20 09:57:15


    4月20日早上,我院执行法官驱车赶往乡间,几经周折来到申请人王某家,将案件执行情况及时告知申请人王某,王某听后非常理解法院执行工作,并就主动向他释明案件进展情况,不断地向法官表示感谢。

    今年48岁的王某在2004年为某村的电网改造工程供应电料,该村一直拖欠王某电料款未偿还,后经我院审理判决该村委会一次性支付王某电料款5800元。该村委会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王某于2008年3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多次到该村委会,可是该村委会班子已经换届,现届村委班子都以当时村里账目至今不清为由相互推诿,执行法官多次做该村委会的工作没有成效,村委会班子成员也都避而不见。执行法官面对这种情况,及时扣留了该村的村办公经费,而为了能尽早执结案件,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避免因长期扣留村办经费造成村里工作难以进行,承办法官多次找申请人王某,可是由于王某未留下联系方式,家里也无人在家,难以促使双方达成协议,尽快执结案件。经过多次查找,执行法官终于找到王某,向其释明案情,王某了解案情后,对法院工作表示理解,并表示要积极配合法院与村委会达成协议。我院法官在办案中,关注基层群体,体察村情民意,一切从为了群众,方便群众出发,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司法为民的理念。

责任编辑:韩丽敏    

文章出处: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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