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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拘留不手软 公职人员忙筹款

  发布时间:2018-08-17 08:30:09


    近日,清丰县法院成功执行完毕一起公职人员借贷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公职人员谢某以需偿还他人欠款为由向潘某借款合计6万元,并出具书面欠条。谢某逾期未还,潘某将谢某诉至清丰县法院。法院判决谢某偿还借款6万元,并支付自2017年4月1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因谢某未主动履行,潘某向清丰县法院申请执行。

    谢某在收到执行文书后,明确表示将于两周内四处筹集借款偿清债务。与此同时,法院通过查控系统对谢某名下开立的所有银行账户予以冻结。考虑到谢某是某单位公职人员,执行干警对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劝说尽快履行义务。两周后,谢某并未兑现承诺,并请求继续宽限两周,执行干警同意谢某请求并再次郑重告知其不履行生效判决确认义务的严重后果。一个月后,谢某仍未履行义务,执行干警约谈被执行人,谢某表示无力偿还借款,执行干警出示了拘留15日的决定书和拘留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凑齐借款,否则将执行拘留决定。慑于法律威严,谢某通过多个电话向其亲属借款,3小时后其家人将6万元现金交至法院。至此,这起公职人员借贷纠纷案得以执行完毕。

    提醒:公职人员一定要珍惜工作荣誉,做遵纪守法的带头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带头维护法律权威,带头践行诚实守信,不做失信惩戒的负面典型。

责任编辑: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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