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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中院到清丰县法院调研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18-08-17 08:50:53






    8月16日下午,濮阳市中院示范区综合审判庭庭长李亮一行3人到清丰县法院调研指导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由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谭会民主持,党组书记、院长韩军、环境资源合议庭负责人及相关同志参加了汇报会。

    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谭会民首先就我院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情况、涉环境资源类新收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情况及我县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建设进展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汇报,并就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等法律实务问题与李亮庭长进行了深入探讨。

    李亮庭长结合我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现状,提出了具体建议,强调要牢固树立新时代环境资源司法理念,把生态文明理念体现和贯彻到环境资源审判各个环节,依法独立公正审理各类环境纠纷案件,转变审理思路,加强与检察、环保和公益组织的沟通交流,不断提升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

    韩军院长对濮阳市中院到我院对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精心指导表示感谢。表示要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健全环境资源专业化审判工作机制,依法妥善审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加强对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同时大力推进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建设,为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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