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7日星期六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林州市法院到清丰县法院交流学习督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8-08-17 09:06:05






    8月16日上午,林州市法院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郭金昌带领办公室、监察科等一行5人到清丰县法院参观学习督查工作。院党组书记、院长韩军,党组成员、副院长谭会民,办公室主任兼督查室主任佘俊林及督查室全体人员、特邀督查员参加座谈会。

    郭金昌主任一行实地参观了我院督查室,查看了我院督查档案,了解了我院督查室的职责、制度、流程,探讨了督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并与督查人员进行深入交流。

    座谈会上,办公室主任兼督查室主任佘俊林通报了我院督查工作开展的具体情况,详细介绍了督查工作机制、流程、范围、措施,畅谈了督查工作感受。郭金昌主任介绍了林州法院督查中心的建设和目前的运行情况。

    党组书记、院长韩军同志认为林州法院的督查工作具有后发优势、机构设置规模大气,给我们带来了工作启发,并从督查工作的五个方法和督察人员的四个职责与林州法院督察人员进行了深度沟通,总结出了“记住、盯紧、回话、建议、跟踪”五大督查流程,指出督查工作要围绕院党组部署的工作任务及全院中心工作,紧跟部署开展督查工作,确保督查事项落实到位,对督查情况要及时反馈结果,对发现的问题,深入挖掘原因,找准对策,及时形成解决问题的工作方案,并及时汇报,同时延伸督查职能,不能一督了事,对督查完毕的事项,应当继续跟踪督导,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以防问题反弹。韩军院长又从责任、担当、阳光、笃行四个方面强调了督查干部必备的素质,以责任提升效能,以担当助推工作,以阳光赢得口碑,以笃行强化落实。

    郭金昌主任一行认为我院督查工作思路清晰、措施得力、模式新颖、成效显著,观后极具感撼,非常具有借鉴意义,一定将清丰督查的经验吸收转化,运用到实际工作当中,这次督查交流,是林州市法院与我院建立友好共建合作关系后的首次具体工作交流对接,也是合作共建的重要内容。通过这次督查交流,双方进一步加强了沟通联系,互学互鉴,取长补短,在交流工作中共叙合作友谊,在沟通融合中助力合作发展,不断促进两院工作取得新发展,合作水平得到提升,不断促进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L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5441089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