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4日(星期二)为清丰县人民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时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开放时间:上午9:00至11:00;
下午3:00至5:00。
开放形式:个人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请在上午规定的开放时间内到法院立案大厅登记后,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行参观活动。团体经预约后,请在下午规定的开放时间内到法院立案大厅登记后,在法院工作人员引导下进行参观活动。
开放场所和内容:(1)法院立案大厅;
(2)法院荣誉室;
(3)开庭场所;
(4)旁听案件庭审。
联系电话:7235017
201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