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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高影响出行 被执行人主动还款

  发布时间:2018-08-24 08:36:08


    近日,清丰县失信被执行人毛某因“限高”,主动到清丰县法院交纳了案款。

    2017年,毛某向清丰县农村信用社借款20000元,并签订借款协议书,约定借款期限为1年,利息每月9.3‰。然而,还款期限届满后,被告毛某分文未偿还借款本息。该银行在多次催还无果,于2018年向法院申请支付令。2018年7月适用督促程序依法作出支付令,责令毛某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借款本金20000元及利息21659.7元,合计41659.7元。

    毛某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既未清偿债务,亦未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清丰县农村信用社向清丰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调查,毛某无银行存款、无车辆、无商品房,几乎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工作陷入僵局。依申请,清丰县法院将毛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前段时间,毛某等人相约去上海,准备在12306购票网站预订前往上海的高铁票时,系统提示:“身份信息未通过核验”,毛某这才意识到“被拉黑”的严重性。迫于“限高令”的压力,毛某很快就来到清丰县法院执行局把案款结清,此案顺利执结。

    法官提醒

    很多人不知道限高到底是什么?“限高令”到底限些什么?更不知道其中的弊端。被限高后的被执行人不能坐飞机、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轮船二等以上舱位,这意味着“忙碌的被执行人”出个远门就没那么方便舒服了。

    被限高后不能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高尔夫球场高消费,不能购买不动产、扩建、高档装修房屋,不能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被限高后不能旅游、度假、子女不能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如果违反“限高令”进行消费,经查证属实的,法院可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后成犯罪的还被追究刑事责任。有人觉得,“限高令”不会对生活造成很大的影响。可实际上,“限高令”会使日常生活受到严格限制。

责任编辑: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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