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上午,市爱卫办副调研员王濮善等一行8人莅临清丰县法院,对清丰县法院创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党组书记、院长韩军陪同检查并汇报法院创卫工作,其他院党组成员出席了创建工作汇报会。
检查组一行按照“一听二看三查四反馈”的流程,根据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创建标准,对清丰县法院创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开展检查。在检查验收过程中,实地察看了法警队、审判庭、执行指挥中心、诉讼服务中心、会议室、办公室、机关食堂、卫生间等场所,对公共场所禁烟控烟、室内外环境卫生、健康教育宣传栏、病媒防治等“创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细致检查,并详细查阅了清丰县法院“创卫”工作的图文资料,了解了我院在组织管理、健康教育、环境卫生、病媒生物防治等方面所做的工作。
党组书记、院长韩军首先代表党组及全体干警对检查组莅临我院检查指导工作表示欢迎,并对我院创建省级卫生工作先进单位情况做了汇报,从营造创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浓厚氛围、建立创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长效管理机制、引导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坚持部门联动、完善基础设施等方面汇报了清丰县法院“创卫”工作。
清丰县爱卫办主任鲁民忠对我院“创卫”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指出了我院在病媒生物防治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要求我院进一步清理卫生工作死角,提升省级卫生单位标准。
濮阳市爱卫办副调研员王濮善认为,对“创卫”工作法院领导高度重视,创建氛围浓厚,办公环境整洁有序,健康教育持续开展,文件资料整理全面规范,“创卫”工作措施到位、成效明显。
党组书记、院长韩军表示,清丰县法院将以创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为契机,持续提高全体干警卫生意识,细化任务、落实责任,继续加强法院机关卫生建设,希望爱卫办多给予指导,不断促进清丰县法院创卫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