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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人民法院 关于王旭栋、崔丽红等同志岗位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30 11:34:39


本院各部门:

为加强执行工作,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对王旭栋、孔山、戴晓斐等同志进行岗位调整,现将人员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王旭栋同志从审判监督庭调整到执行局工作,杨相璞同志负责审判监督庭工作;崔丽红同志从少年庭调整到执行局工作;孔山同志从马村法庭调整到执行局工作;戴晓裴同志从六塔法庭调整到执行局工作;齐占雷从立案庭调整到执行局工作。

特此通知

责任编辑:L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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