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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拘留助执行 法官协调达和解

  发布时间:2018-11-08 09:38:29



    近日,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而被拘留的被执行文某某,拘留后主动还款10万元并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

    文某某因经营资金困难向出借人杨某某借款20万元,张某某为文某某作担保。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文某某未依照约定向出借人杨某某清偿借款,致使张某某作为担保人代文某某向出借人杨某某代偿20万元。张某某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多次向文某某追偿借款,文某某以各种理由迟迟不偿还借款。张某某遂将文某某诉至法院。经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文某某偿还张某某代为清偿的借款20万元。

    判决书生效后,文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张某某向清丰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向将被执行人文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被执行人文某某均未予以任何回复。通过一番调查,执行法官取得被执行人文某某现有联系方式及家庭住址,并电话联系敦促被执行人文某某履行还款义务。被执行人文某某巧舌如簧、百般狡辩,对还款事宜置之不理。执行法官依法将文某某拘传至清丰县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文某某先是哭穷,以家庭困难,无力还款为由拒不还款。后声称张某某将她的家庭拆散了,就算有钱也不会给张某某。执行法官耐心向被执行人文某某释法析理。被执行人文某某仍然冥顽不灵、态度蛮横,对于还款事宜迟迟未表明态度。鉴于文某某的拒执行为,执行法官果断对文某某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面对司法拘留的强大压力,被执行人文某某后悔莫及,主动承认错误,希望先归还一部分,其余分月返还。在执行法官的主持调解下,文某某履行了10万元执行款,并与张某某达成分月付款和解协议。

责任编辑:杨晓晓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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