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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法院六塔法庭巡回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18-11-08 09:46:25


    清丰县法院六塔法庭以开展“走基层、访民情、保平安”实践活动为契机,坚持“亲民、爱民、便民”宗旨意识,深入基层,积极开展巡回审判,解决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社会。今日,六塔法庭到被告张某家门口开展巡回审判,及时解决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2018年11月1日,原告陈某将被告张某诉至法院,称被告张某自2014年开始从原告陈某处购买鸡苗、饲料及兽药,共欠货款72900元。六塔法庭接到该案后,及时展开送达工作,向被告张某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手续。到达被告张某家后,只见两间破旧的小屋坐落在村头的地里,张某身坐轮椅行动不能自理,其妻子在张某出事残疾后离家,只剩两个年幼的孩子和年迈的父母。工作人员向其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时对其进行了法律知识讲解及诉讼风险提示,被告张某表示因身体原因不能到庭应诉,承办法官当即决定于2018年11月7日在被告张某家门口巡回审理本案。开庭时被告张某情绪激动,其母亲明确表示没有偿还能力。见此情形,承办法官邀请村委会、基层调解委员参加庭审旁听,并于庭后参与案件调解,最终被告张某同意和原告陈某进行调解,偿还欠款。

    六塔法庭通过到当事人家门口巡回审判,拉近法官和群众的感情增强了村民之间亲和力、沟通力,真正通过言理说法、循循善诱逐步消除当事人因纠纷而产生的隔阂和对立情绪达到化解群众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效果,真正践行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宗旨,收到辖区群众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杨晓晓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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