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这一主题活动,以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当事人提供便利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相继推出了一系列司法为民举措,较好地缓解了人民群众立案难、诉讼难、申诉难的现象,使法院的各项工作得到了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群众满意率不断提高,促进了辖区的和谐稳定。
一是推出便民服务电话号码薄。把全体干警的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张贴在便民服务大厅,要求24小时不得关机,确保通信联络畅通无阻,并设立来访人员意见登记簿。群众有意见或建议,可以直接在意见簿上记录,确保群众意见能及时反馈给法院。
二是加强民事案件速裁工作。坚持案件繁简分流、急缓分类的原则,建立健全案件繁简分流和速裁工作机制,进一步减轻了群众参加诉讼的成本,缩短了办案周期,提高了诉讼效率。
三是加大巡回审判工作向“三农”倾斜的力度。组织法官深入农村基层、深入群众中间,零距离服务“三农”,审判工作突出深入农村生产生活一线,向“三农”倾斜,巡回便民的特点,到田间地头进行巡回审判,真正将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和基层。
四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立案时,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民事纠纷,告知当事人可以选择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立案后庭审前或审理中,对于有可能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的纠纷,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将案件委托当事人所在地(所在单位)或纠纷发生地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五是加强信访接待工作。建立院领导、中层干部双重接访体系。每天安排一名院领导带领一名中层正职在立案庭进行接访,确保当事人的来访第一时间有人接待。
六是实行执行全天候办案制度。24小时全天候执行案件,充分利用各种机会突击执行;在本辖区内凡发现被执行人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保管的财产的,及时恢复执行程序并到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