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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法院推行“三员”精细化服务 实现诉讼服务双满意

  发布时间:2018-11-21 17:10:44



     清丰县法院以“双服务、双满意”为目标,推行“三员”诉讼服务制度,以精细化服务,为群众提供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2018年5月份该制度运行以来,为群众开展文明导诉9300余人次,提供诉讼辅导5700余人次,提供诉前分流1102件次,占全部民事案件的21.8%,为审判执行工作高效运转提供了保障,取得了人民群众和办案法官双满意的效果。

    一、文明导诉员,文明高效提供诉讼引导。在诉讼服务大厅开辟导诉区,设立导诉员,实行轮流服务制,由立案庭工作人员佩戴文明服务授带,对来诉来访群众,按照不同需求,进行准确的引导和分流,为当事人提供联系和预约法官等服务,提升了诉讼服务品质,实现了“走到一个厅,事情全办清”的便民服务目标。

    二、诉讼辅导员,量身制作提供诉讼指导。结合该院辖区大、当事人多为农民、法律知识欠缺、诉讼程序了解不透的特点,在自助立案服务区设立诉讼辅导员,向当事人介绍法院案件受理范围、审理流程、当事人基本权利义务,提供诉讼风险告知服务,针对当事人的不同诉求,为当事人提供个性化定制服务,指导当事人理性诉讼,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方便了当事人及时高效开展诉讼。

    三、程序分流员,去繁就简提供分流向导。程序分流员担任程序选择向导,根据当事人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和案件的不同性质、繁简程度,向当事人就介绍各类程序规程。当事人确定适用诉前调解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的,转入相应程序,快速审理、快速裁决;决定适用特别程序、普通程序的,根据业务分工确定承办部门,及时进行流转办理,既节约了司法资源,也满足当事人的诉讼需求。

责任编辑:杨晓晓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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