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申请执行人安某某来到清丰县法院执行局,将一面印有“尽职尽责,服务热情”的锦旗送到承办干警裴振杨手中,感谢执行干警尽心尽力的执行,为申请人追回长达10年的交通肇事损害赔偿款。
2002年7月,陈某某驾驶的农用运输车与同方向因故障在路上修车的被害人安某岭驾驶的机动三轮车相撞,造成安某岭当场死亡,陈某某肇事后弃车逃逸。后经安阳市文峰区法院审理,判令陈某某有期徒刑4年,并赔偿安某某等4人各项经济损失55430元。判决书生效后,陈某某迟迟未履行法院判决,安某某向安阳市文峰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安阳市文峰区法院执行局向陈某某户口所在地的清丰县法院执行局委托执行。
接收此案件后,执行干警经过调查,未发现陈某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并因此事长期外逃,不知所踪,案件进入终本程序。终本不是结束,执行干警裴振杨一直关注着这个案件。2018年11月,裴振杨得到线索,陈某某女儿近期结婚,会在家里办酒席。裴振杨将情况汇报给执行局负责人侯美中局长,侯局长立马进行安排部署,将此终本案件依法恢复执行。面对司法拘留决定书,陈某某自知自己理亏,不希望因为自己的过错影响女儿的婚事,迫于强大的执行压力,将剩余4万余元全部履行,本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