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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法院召开杨某某等14人涉恶案件庭前会议

  发布时间:2018-11-21 17:15:39



    11月19日下午,清丰县法院涉黑恶刑事案件专业合议庭成员在三楼会议室召开杨某某等14人涉恶案件庭前会议,会议由合议庭主持,公诉人和14名被告人的辩护人参加了会议。

    根据《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的规定,本案属于涉及多起犯罪事实和多名被告人的涉恶犯罪案件,证据材料较多,案情疑难复杂,社会影响重大,庭审的事实、证据出示、质证工作量较大,故通过召开庭前会议讨论有关回避、管辖、是否申请不公开审理、是否申请非法证据排除以及证据展示的顺序、形式等程序性问题,通过讨论就上述程序性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形成了庭前会议报告,为案件顺利审理奠定程序基础。

责任编辑:杨晓晓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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