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下午16时30分,清丰县法院在新闻发布厅召开了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新闻发布会,会议由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刘相海主持,刑事审判团队负责人赵彦景同志、扫黑除恶专业合议庭成员参加了会议。市、县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共计9家新闻媒体应邀参加此次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赵彦景同志通报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党组尤其院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组长韩军同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视、组织领导、宣传发动、线索排查、案件审理安排推进等情况。发布指出,杨某某等十四名被告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一案,11月6日,韩军院长亲自组织该案53本卷宗和相关诉讼材料的接收工作,当日受理,当日送达起诉书,成立专业合议庭。设立专案工作台账,将审理任务细化到人。11月19日,合议庭召开庭前会议,就程序性问题形成庭前会议报告,11月26日上午9时30分至11月27日下午15时,对该案进行了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分别邀请了2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43名县扫黑办成员单位和乡镇扫黑办负责人参加旁听、现场监督,同时邀请了15名辩护人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司法行政机关5名负责人到庭对诉讼活动进行监督,法庭布置庄重严肃,庭审组织规范有序,举证质证、指控辩论轮番进行,在充分保障被告人及辩护人诉讼权利的同时,有力维护了法律尊严。
杨某某等14名被告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是我院受理的第一起也是清丰县首例涉恶案件,该案受害人分布在开封、新乡、安阳、濮阳四个地市多个县区,社会影响重大,案情复杂,通过庭审,各被告人除对个别情节辩解之外,均表示自愿认罪。通过该案的审理,收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社会效果,旁听群众给予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