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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法院优秀办案法官风采展示——李国波

  发布时间:2018-12-03 15:20:21



    李国波,男,汉族,1981年7月出生,河南省清丰县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清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执行一庭庭长。该同志从事执行工作13年,期间,被省高院授予“执行攻坚月”活动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连续荣立个人三等功四次,多次被评为“全市法院先进工作者”。该同志于2018年11月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优秀办案法官”。

    李国波同志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主动攻坚克难,尤其在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关键时期,更是勇于担当,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结案数一直位于清丰县法院执行干警前列。其中2016年结案196件,2017年结案267件,2018年截止11月19日结案274件,其中终本78件,完毕132件,终结64件。

    “实”

    诠释忠诚本色

    李国波同志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拥护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中讲政治、顾大局,始终以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根本准则,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和热爱落实到脚踏实地的工作中,努力实现执法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该同志主动学习习近平同志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理想信念,注重锤炼党性,坚决服从党组的安排部署,不讲条件、不摆困难,勤勉敬业,忠诚履职。

    在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攻坚战中,他带领的执行团队攻坚克难,加班加点。他对所带领的执行团队进行了资源整合,按照执行工作的节点进行科学分工和管理。对执行案件首次查询由专人负责,并集中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手续,对查获的财产线索按照银行、动产、不动产进行分类,专人负责实施。执行辅助事项也实行专人负责,流程节点管控由专人日通报案件进度,使执行员更好的腾出精力,更合理的安排时间,更高效的办理案件,确保执行案件每个流程节点紧密衔接。

    ▲李国波作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

    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收官之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出总攻动员令,为全国法院执行工作明确了目标。面对这场总攻战役,该院执行局制定路线图,倒排工期、压实责任、全力以赴,以决胜的精神状态和完善的工作措施攻坚克难,打出了决胜战的大声势和好成效。2018年初,该院执行局提出“网下抓真实、网上抓显示、网上网下抓节点、整体工作抓规范、攻坚克难保胜利”的“四抓促一保”工作思路,用以指导执行实践。在此思路引领下,庭与庭、人与人之间开展竞赛活动,激发了执行干警的干劲和活力。内外合力,强化执行保障。同时配齐配强执行人员,推行执行工作警务化、执行警务一体化,全院三分之一的车辆给执行局使用,人手一台电脑,一台执法记录仪;新建执行指挥中心,打造执行运转和指挥的新平台,以基础保障强化执行攻坚。

    “勤”

    彰显法官担当

    为了打赢这场攻坚战,该同志主动作为,率先垂范,合力攻坚,主动亮剑执行难题,带领全庭同志加班加点,全年无休。加大执行力度,注重规范执行,熟悉运用网上操作,加快案件办结周期,切实提高案件办理质效,助力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稳步推进。李国波常说,“执行工作就得努力做到‘四勤’,即眼勤、手勤、口勤、腿勤。”为此,他的案头总是整齐摆放着各种法律书籍,坚持在办案过程中多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针对案件的具体情况找出依据,说明利害关系,促使双方和解。

    他所带领的执行团队,突出实战,强化实干干实。方向明了,网下、网上保障到位了,接下来就是一个“干”字。该院相继开展春节、五一、麦收集中执行,百日执行攻坚等专项执行活动。清晨伴着哨声出发,夜晚披着星辰归来,执行干警脚印遍布全县17个乡镇,503个行政村。2016年1月至今,该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5515件,执结5374件,执行到位标的额1.73亿元,其中2018年以来共受理执行案件1983件,执结1849件,执行到位标的额10699万元,切实保障了执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李国波向六名申请人发放被拖欠工资

    在王某申请执行袁某工资款一案中,被执行人袁某没有按调解书履行还款义务,王某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因此案属劳动合同纠纷,涉及弱势群体,李国波同志收案后马上打电话积极与其沟通,晓之以理,因袁某电话里说自己远在东北哈尔滨打工,李国波同志又找到袁某家里发现确实不在家,就做袁某妻子的思想工作,让其劝说袁某尽快还款。

    在与被执行人沟通的同时,李国波同志亦通过电话联系,多次告知申请执行人王某该案的执行情况,使申请执行人可以及时了解案件执行进度。李国波同志每天给袁某打至少一个电话,催促被执行人还款,最终被执行人袁某通过电子转账将王某的工资转到了法院账户。

    至此,该案得到完满解决。申请执行人连声称赞法院办案效率高,并感谢法院对弱势群体的重视。他承办的案件,结案平均用时61天。

    “快”

    解决群众忧困

    李国波同志富有同情心、同理心,能够想百姓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总是尽最大努力、以最快速度解民忧、解民困, 他总是要求精准施策,重点突破,切实提高执行质效,动作要“快”,当日立案,当日邮寄送达、查控、传唤、提高办结周期。如王某友申请王某方民间借贷一案,及时查控,五日内执行完毕。他承办的案件,结案平均用时61天。

    ▲李国波给申请人送达被执行人失信决定书

    措施要“准”,如翟某申请王某赡养纠纷一案,查明王某将收入均汇入其子名下,当即对其子名下账户予以冻结,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工作要“稳”,对于群众工作,一定要静下心,俯下身。如农发行申请某牧业公司金融借款合同一案,该案涉及标的大、人员广,强制执行易引发二次矛盾。考虑再三,采取“蓄水养鱼”的方式让双方达成和解,由牧业公司分期偿还,又采取“债转股”方式,让担保公司代偿债务转成牧业公司股份,案件完满执结。

    打击要“狠”,对涉嫌拒执犯罪的实施精准打击。如罗某、刘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被分别依法判处一年和二年,在当地影响巨大,更多人知道了拒不履行判决就有可能被判刑的严重后果,促使结案31件。

    技不在高而在德,术不在巧而在人。法官审的是案,救的是心,开的是庭,给的是情,执的是法,送的是暖。

        衙斋卧听萧萧竹,

        疑是民间疾苦声。

        些小吾曹州县吏,

        一枝一叶总关情。

    作为执行法官,李国波同志有着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他始终不渝地追求着真正为群众解忧的崇高理想,不辞辛苦,任劳任怨,而这种追求需要莫大的正气和勇气。

    这样的法官,架起了法律和百姓之间的桥梁,真正体现出这份职业最核心的价值观——忠诚为民。

责任编辑:杨晓晓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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