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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法院上班首日评析发改案件以毖后

  发布时间:2019-01-03 09:49:02


    1月2日新年上班首日,清丰县法院在三楼会议室召开发改案件评析会,对6件发改案件进行剖析点评。会议由正科级审判员赵彦景主持,党组书记、院长韩军,发改案件主管领导、承办人参加了会议。

    对发改案件跟踪评析是清丰县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推出的一项集研判、剖析、问责、整改、提高于一体的评价追责举措,为有效减少发改案件,查漏补缺,提升审判质效,发挥了积极作用。

    案件被发改后,在五日内分别经立案、审管登记,组织初审、会商、核查和评析,形成评析意见。经评析,认为对案件发改属于认识问题的,界定无责;属于一般性问题的,由承办人在大会进行讲评,并写出情况说明和检讨;属于应当追究问责的一般性问题,提交审委会讨论;属于承办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移交纪检、监察追究问责。

    今天评析的6件案件均系2018年12月25日后被上级法院发改的案件,逐案界定责任,并分别情况确定了大会检讨、案件质量讲评会上讲评、提醒谈话等相应处理措施。

    韩军院长对每个发改案件均作了深刻评析总结,并就下一步如何做好审判工作,减少发改案件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进一步强化办案责任。责任心比业务能力更重要,要通过新年上班第一天的第一次评析会,让法官时刻牢记责任,做到人人尽职尽责,案案公平公正。

    二是高度关注、及时沟通。案件上诉以后,承办人要密切跟踪案件进展情况,及时与二审主审法官沟通。把沟通的过程当成学习的过程、接受培训的过程、改进提高的过程,不求案件处理结果,只要业务水平能够得到提高。

    三是注重结果运用。案件发改以后,坚定不移的完善和落实司法责任制,以评析发改案件作为吸取教训、针对性加强学习、形成类案裁判规则的良好途径,达到查缺补漏、惩前毖后的目的。同时把发改案件的数量作为审判质效评价、年终评先评优、干部使用调整的重要依据。

    四是正确对待点评意见。辩论是学习提高的有效过程,要本着从工作出发,辨明是非、精准适用法律,把案件办成铁案的原则,深刻反思案件审理过程中的问题及原因,举一反三,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2018年以来,我院共评析发改案件46件,其中写出深刻检讨15件,质量讲评会讲评16件,院长约谈6件,移交纪检、监察调查1件,属于认识问题的8件。与考核对接、分别扣分的38件。

责任编辑:杨晓晓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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