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委四条禁令
作者:清丰法院 发布时间:2012-05-10 17:20:37
一、绝对禁止政法干警接受案件当事人请吃喝、送钱物;
二、绝对禁止对告状求助群众采取冷漠、生硬、蛮横、推诿等官老爷态度;
三、绝对禁止政法干警打人、骂人、刑讯逼供等违法违纪行为;
四、绝对禁止政法干警参与经营娱乐活动场所或非法经营活动提供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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