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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法院着力提高案件质量 力促社会矛盾化解

  发布时间:2010-05-12 10:32:21


    案件质量是公正司法的保证,是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2010年我院把工作重点放在狠抓案件质量上,以提高案件质量为着力点,在法官素质、裁判文书、案件评查、诉讼调解等环节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强化案件质量意识,努力提高办案质量,把提高案件质量作为降低涉诉信访和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途径。

    一是加强法官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切实提高案件办理水平。进一步加强法官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提高法官政治理论素养,以提高干警办案的责任意识;通过每周固定的审判业务学习,总结办案经验,使法官及时熟悉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不断强化审判人员业务知识,以提高案件质量,降低上诉率。

    二是严把裁判文书说理关和签发关,提高法律文书质量。要求每位审判员在撰写法律文书时,不仅要格式规范、文字平实,还要求做到表达准确、逻辑严密、说理充分、要全面概括当事人的诉辩主张,明确争议焦点和案件事实,充分展示证据材料的认定过程和判决结论赖以形成的逻辑推理过程,阐明判决的详细理由。在裁判文书签发环节,裁判文书先由承办人拟稿,并进行校对,再交由审判长进行审核。经审核后由副庭长、庭长、主管院长再次审核无误后予以签发。通过严把裁判文书说理关和签发关,减少不必要的上诉。  

    三是发挥诉讼中调解的优势,切实化解当事人矛盾纠纷。在坚持合法、自愿原则的基础上,在案件审判全过程中适时开展案件调解工作,并通过委托调解、诉调对接等方式,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系,从社会多方入手开展工作,提高案件调撤率,使双方当事人满意。

    四是加强法律释明及判后答疑工作,提高当事人服判息诉率。将法律释明工作贯穿于审判全过程,并在判后耐心向当事人进行答疑工作,使得败诉方充分了解败诉的原因及理由,达到息诉服判的目的。  

    五是开展裁判文书评查工作,提高案件质量。建立裁判文书质量评查的长效机制,按照评查办法认真开展评查工作,每月由监察室对案件进行评查,并将评查情况予以通报,以提高裁判文书质量,降低案件发还改判率。

   六是强化案件监督,完善责任追究机制。以审判委员会、办公室、监察室、政治处为主,进一步抓好审判流程管理,对案件的审限、程序、文书质量等进行全方位的监督,督促业务庭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案件质量的提高,确保司法公正。

责任编辑:韩丽敏    

文章出处: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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