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上午,清丰县法院举行新任人民陪审员就职宣誓仪式。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李忠义、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任国胜、县法院院长韩军、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郝自献、县司法局局长杨永超出席会议,法院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干警代表以及全体新任人民陪审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清丰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亚娟主持。
会上,县人大任免老干科科长王涛宣读了《清丰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命人民陪审员的通知》,与会领导向本次新选任的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
在庄严的国歌声,县法院员额法官王瑞启领誓,人民陪审员面向国旗集体宣誓。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李忠义、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韩军与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永超共同监誓。
县法院院长韩军向新选任的人民陪审员们表示祝贺,他表示此次新任命的81名人民陪审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后,清丰县选任的第一批人民陪审员。清丰县法院将充分听取人民陪审员的意见建议,切实保障人民陪审员权利,确保人民陪审员积极参审、高效履职。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李忠义指出此次任命的人民陪审员来自全县各行各业,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不仅能集思广益,而且能将各个行业价值标准融于到司法审判活动中, 保证审判权全面准确反应人民意愿,有利于弘扬司法民主,提高审判活动的透明度和司法权威。他对人民陪审员履职提出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牢记人民陪审职责,积极参与庭审,增强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责任感。二是要务实尽责,抓好自身素质提升,提升履职能力,努力担任好人民陪审员角色。三是遵守纪律,坚守廉洁自律底线,坚持客观公正,维护好人民陪审员形象。
新任职的人民陪审员纷纷表示,将充分发挥来自群众、贴近群众、了解群众的优势,加强法律学习、提升履职能力,忠诚履行职责,公正廉洁司法,为法治清丰建设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