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上午,清丰县法院召开了既将到期案件集中督办会,对全院即将到期32起案件进行了集中督办。各庭室队局负责人和党组成员参加了会议,各庭室队局长对本庭即将到期的案件向党组逐案讲明了案件审理执行情况、说明了即将到期的原因。
对即将到期的案件进行集中督办,是该院为找准自身在审判、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法官责任心、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的有效手段,也是该院推进审判效能建设,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的重要举措。
在督办会议上,立案庭对即将到期的案件进行了统计,各庭室队局负责人就本庭即将到期的案件逐案向党组汇报案情、即将到期的原因、案件审理或调解过程中存在的困难,班子成员认真听取了每个案件的审理、执行情况,对案件的中止、公告期间、不交鉴定费、变更当事人等方面引起的审理期限延误情况发表了意见。通过对即将到期案件的督办,发现绝大部分案件未结系案件正在鉴定期间、公告期间、找不到当事人、证人拒绝作证导致无法查清事实等客观原因引起的,同时也存在法官责任心不强、效率意识不高,工作不认真、不到位、不负责等问题引起的即将超期。
院党组书记、院长荣延平对即将到期的案件逐案进行了点评,逐案和庭室队局负责人进行了探讨交流,就部分疑难案件跟党组其他成员研究了案件的解决方案,要求对于这些即将到期的案件要加大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力度,尽最大努力在审限内结案,决不能使案件超期。对于其他未到期的案件,各审判员要以提高审判绩效、实现案结事了、确保司法廉洁为导向,加大调解力度、穷尽执行措施,提高案件审执率。他强调要通过这次即将到期案件的督办,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找准审判、执行工作中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和部位,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整改,预防和减少超期案件的发生,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增强审判人员的责任心,建立健全超期案件监督制约机制,从而达到纠防结合的管理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