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清丰县法院马庄桥家事法庭法官利用中午休息时间,到清丰县古城乡齐家村走访收养关系纠纷案件当事人91岁的周某某,当事人为办案法官的细致与体恤深表感谢。
原告周某某与被告齐某某收养关系纠纷一案中,原告周某某于2019年1月7日第二次向本院提起诉讼,提出解除原被告之间的收养关系,被告返还耕种原告的承包责任田0.38亩及原告收养期间的抚养费50000元等诉讼请求。该案是由家庭矛盾引起的母子之间的纠纷,原、被告到庭时情绪异常激动,承办法官杨杰英当机立断作出休庭处理,安排两方当事人分别离开法庭。
考虑到原告周某某已91岁高龄,行动不便,办案法官为了能够更深入地了解案件情况,解开老人的心结,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2月12日,办案法官利用中午休息时间到原告周某某家进行家访,调查原告周某某的家庭情况、纠纷的起因及双方矛盾的争执焦点,通过走访村民组织,共同寻找解决纠纷的突破点。
家事法官经过随案家访,打开了当事人心结,为进一步调解案件,实现案结事了奠定了坚实基础,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