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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蹲点四天终送达 当事人主动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19-04-08 09:42:09


    3月20日,清丰县法院古城办案点快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双方当事人满意而归。

    被告孔某某于2017年向原告苏某某借款20000元,并向原告出具了借条一份,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孔某某拒不归还,原告苏某某将被告孔某某诉至清丰县法院。

    古城办案点法官拿到案卷后,看到借贷数额不大,且双方均在同一乡镇,推测应是朋友关系,感觉可以调解,这样既不伤和气,又能真正解决矛盾。在电话联系不上被告的情况下,办案法官和书记员下乡送达,经多方打听才找到被告的具体住址。到达被告人家中时,被告家大门紧闭无人应答,但看到烟道口冒烟,法官推测家中应该有人,遂采取在被告家门口踩点蹲守、饭点送达等方式,利用迂回战术多次“回头看”,连续四天十多次去被告家找人。在立案第六天,被告孔某某主动打电话联系办案法官要求到庭调解,经过办案法官反复释法明理,被告同意分期给付原告借款,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李静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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