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清丰县法院召开清明节前廉政恳谈会,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亚娟主持,在家的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清丰县法院主任科员张晓伟传达了县纪委《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向广大干警发出倡议,严禁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借祭祀之机用公款相互宴请或组织隐秘聚会,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参与各种迷信活动,严禁在陵地、城区主次干道、公园、广场、草坪、绿地和小区楼道通道等场所燃放鞭炮或焚烧纸钱、冥币、高香、纸扎等祭扫用品。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亚娟提出要求,一是严守纪律规矩。要大力倡导文明环保的祭奠新风正气,继承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廉洁家风。二是要严格一岗双责。各部门负责人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严防违规违纪情况发生。三要强化督查问责。院纪检组、督查室要加强对廉洁过节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的,要坚持零容忍,一查到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