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清丰县法院古城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粮食收购纠纷案件,为两位年近70岁的老人追回粮食款100000元,并将100000元现金送达老人手中,高效的解决了两位老人的困难。
两位老人杨某某与被告均属同乡,被告经营粮食收购。2018年两位老人将粮食卖给被告,由于当时被告没有现金,便向两位老人均出具了证明,约定了付钱的期限。到了约定的期限后,两位老人多次找被告要钱,被告以种种理由推诿不给,两位老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将被告告上法庭。
古城人民法庭承办法官拿到卷宗后,了解到被告的经济状况尚可,通过下乡、打电话、微信等方式多次联系被告进行调解。承办法官考虑到两位老人年迈,与被告达成初步调解意见后才让两位老人到庭一次性达成调解协议,并约定了还款期限。
约定的还款期限还未到,被告便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将钱主动送达法庭。承办法官立刻通知两位老人到法庭领钱,拿到钱后,双方握手言和,两位老人及家属向法官连连道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