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下午,清丰县法院第一支部委员会在党建活动室召开4月份党员大会,组织党员进行集中政治理论学习。会议由支部书记佘俊林同志主持,第一党支部全体在职党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佘俊林同志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河南代表团审议时讲话精神、全国“两会”会议精神和县“两会”会议精神,强调支部党员要深刻领会核心要义、增强行动自觉、深入把握文件精神,以强化学习推动本领提升,以本领提升推动工作高质量落实,以工作落实推动支部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
支部书记佘俊林同志对支部党员提出要求,一是要坚持学习。要养成坚持学习的良好习惯,学有所感、学有所悟,以更高的自觉、更严的标准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地提升党员思想境界水平。二是要学思践行。要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加强对党建知识、党的最新理论的学习,在思想上提高认识、在行动上落实措施,始终同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三是要牢记身份。要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时刻以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增强组织观念和责任意识,为实现法院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参会党员纷纷表示,要以高标准、严要求落实行动,培养主动、自觉学习意识,不断创新、与时俱进,争做新时期合格党员。
党组书记、院长韩军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支部党员大会,并带头交纳了4月份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