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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案快办效果好 简案速裁获好评

  发布时间:2019-04-18 09:43:41


    4月16日上午,清丰县法院立案庭简案速裁室法官赵志民成功调解了15日立案的两起纠纷,经过耐心调解,原被告双方当场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对法官高效化解纠纷连连称赞。

    2019年1月,被告高某租用原告冯某10组手脚架,租赁期满后少归还了2组脚手架。原告冯某多次找到被告高某要求支付租赁费及赔偿款,并有被告高某手写的欠条为证,但被告以各种理由推诿不还。原告冯某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以高某不还钱为由于2019年4月15日诉至清丰县法院,要求被告高某支付脚手架租赁费及赔偿款。

    另一起离婚案件原告岳某于2019年4月15日第二次起诉,请求判决离婚。清丰县法院立案庭简案速裁室法官在接到案件后,立即打电话联系被告,通知其来法院进行调解。16日上午,原被告双方来到立案庭,法官对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最终成功达成和解。

    清丰县法院积极响应党委和上级法院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改革精神,按照“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要求,积极探索推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开启简案速裁快车道,将大量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明确、矛盾焦点不太突出的简易案件分流至立案庭速裁室进行审理,实现了简易案件随收随调、快速审理,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降低了诉讼成本,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获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王宁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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