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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法院认真学习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

  发布时间:2010-05-28 08:14:37


    5月27日,我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个办法读本,院党组全体、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与会人员在认真学习研讨的基础上,认真答写了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主要内容参考试题,通过问卷测试加深了对四项监督制度主要内容的理解和记忆。

    党组书记、院长荣延平强调,建立和实施四项监督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了制度保障。严格执行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追究四项监督制度,对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防止用人失察失误,提高选人用人质量,提高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是提高认识,营造浓厚氛围。院党组必须准确把握其基本内容和要求,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市有关精神,与“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采取有力措施,在贯彻落实上动真格、下真功、见真效,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二是突出重点对象,增强学习实效。把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作为党组理论学习、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在深入学习、严格执行“四项监督制度”中锤炼党性,提升水平,推进工作。要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保障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遵守制度。三是加强组织监督,推动活动开展。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四项监督制度”学习贯彻领导小组,政治处和监察室具体负责检查指导工作。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活动,不断提高“四项监督制度”的知晓率。确保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党员干部知晓。四是结合工作实际,严格工作纪律。作为基层人民法院干警的工作与老百姓有非常多的接触,基层法院队伍建设也受到了广泛关注,因此,每位干警要充分认识到目前的形势,在工作中不仅要以制度约束自己,更要加强自律,要切实做到最高人民法院 “五个严禁”,《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要让司法廉洁透明化,从而提高群众满意度。

责任编辑:韩丽敏    

文章出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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