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郭法官耐心调解,让我们能这么快拿到赔偿款!”当事人葛某感激地说。6月13日上午,清丰县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19年3月,刘某光驾驶袁某的三马车与刘某仁驾驶的电动车相撞,致刘某仁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刘某仁之妻葛某、刘某仁之子刘某达、刘某仁之女刘某会、刘某然等与刘某光多次协商,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原告葛某、刘某达等将刘某光、袁某诉至法院。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民事审判庭郭法官通过阅卷、调查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到被告袁某本人始终联系不到,被告刘某光虽然家庭贫苦,但赔偿态度积极,希望能进行调解。而刘某仁家庭成员较多,在与被告协商赔偿款的时候,原告一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郭法官了解到这些情况以后,凭借其丰富的审判经验和耐心细致的工作,将被告刘某光的家庭经济状况、判决及后续执行等问题详细地给原告一家进行释法明理、耐心劝导,最终原告同意当庭调解。被告刘某光当庭将凑到的赔偿款十四万余元交到了原告手中,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原被告双方均向法官表达了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