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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法院开展案件质量评查集中专项督察

  发布时间:2019-06-19 08:11:46


    为提升案件质量和电子卷宗规范化水平,结合常态性审务督察工作,6月17日下午,清丰县法院案件质量督导检查组按照《案件质量评查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案件评查集中督察。

吧  针对此次集中督察,督导检查组从全院刑事、民事、行政等各部门抽调一线优秀司法辅助人员组成评查小组,按照10%的比例对5月份评查卷宗进行集中抽查。督导检查组组长杨相璞针对集中督察提出专业性指导意见,要求评查人员严格按照案件质量评查规范化要求进行评查。

    评查小组经过两个小时认真细致的评查,发现6项共性问题和1项个性问题,现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和情况反馈。针对评查出的问题,督导检查组制作了督察通报,逐庭逐人拉出整改清单,对清单列出的问题要求责任人限期整改。

    针对下一步审务督察工作,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李艳峰提出具体要求:一是丰富督察方式。要采取定期督察与随机督察相结合的方式,交流信息、分析反馈、强化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整改措施。二是严格督察管理。要抓督察、严管理,解难题、促规范,向管理要质效、以管理促发展、靠管理展形象。三是拓宽督察范围。要把督察重点放在审判执行工作一线,实地了解情况,把工作的重心放在最敏感、最关键的地方,务必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四是加强外部监督。充分发挥廉政监督员的监督作用,邀请监督员参与到督察活动中来,以外部监督促司法公信。五是确保督察实效。要常态化建立督察工作通报、点评制度,每日开展督察通报,对发现的共性问题提出整改方案,个性问题进行剖析点评,严格责任查究,进一步增强干警接受督察、自我约束的意识。

责任编辑:郑喜宽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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