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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约财产引纠纷 执行和解促执行

  发布时间:2019-07-03 08:38:15


    近日,清丰县法院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顺利执结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

    2017年3月,王某与李某经媒人介绍,于同年12月举办婚礼,但未领取结婚证。二人同居后,经常因小事发生矛盾,感情彻底破裂。王某遂将李某起诉到清丰县法院。经清丰县法院审理,依法判决李某返还王某彩礼7800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一直不肯退还彩礼,王某向清丰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向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李某拒不履行生效文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执行法官多次来到李某家中,对其从法律和情理上讲解相关法律关于彩礼返还的规定。经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李某表示愿意履行义务,但是现在没有能力履行,希望法院给予时间宽限,只要有钱了,一定第一时间履行法院生效判决。鉴于这种情形,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对于被执行人的情况,申请人表示愿意等待一段时间,被执行人也表示就算凑钱也会把钱还上,双方就此案件自愿达成长期还款协议,案件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范海彦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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