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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不懈怠,总有一款方法治“老赖”

  发布时间:2019-07-04 07:59:41


    “这么多钱能够全部拿到,真的要感谢您啊,两年多了,等着这钱过日子呢。”崔某在收到案款后激动不已。

    2016年12月,崔某与宋某夫妻二人签订借款合同并做了公证,宋某夫妻二人却迟迟未还款,崔某于2017年3月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宋某夫妻二人仍旧拒不履行,承办法官立即将宋某夫妻二人列入失信名单,冻结所有银行账户,查封房产和车辆。而后,宋某夫妻人同意还款,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案件终结执行。两个月后宋某二人反悔,崔某再次申请强制执行,清丰县法院执行干警对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宋某夫妻二人又提议双方和解。如此反复,崔某对宋某二人丧失信心,绝不同意和解。

    承办法官对宋某夫妻二人进行释法教育,没有人能够逃脱法律的制裁,钱不够,车房凑,拘留只是惩戒措施,没有抵债的效用,又劝说宋某夫妻二人,欠债还钱乃天经地义,欠钱不还定会受到道德的谴责与良心的不安,也势必会影响子女今后的发展。宋某二人终于意识到自身的做法很有可能对孩子不利,于是答应三天后定能够将欠款还给崔某。

    没钱不用怕,法官常牵挂。尽管社会上有千万种“老赖”,但总会有一种方法能够降得住他。

责任编辑:王慧娟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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