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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法院对百余起案件进行评查

  发布时间:2010-06-02 17:33:02


    按照中央和全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法院《全省法院二O一O年“万起案件评查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我院于5月29日起,利用近一周的时间,对103件案件进行了评查,评查结束后对这次评查结果进行了通报。

    为保障评查质量,我院成立了评查问责办牵头,以审判委员会委员、其他审判业务庭庭长为主要成员的专项案件评查小组。评查小组针对六类案件进行评查,重点排查出103件案件,其中涉诉信访案件59件,超审理、执行期限的案件44件。评查中采取自查互查相结合的方式,首先是各庭室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自查,自查后将案件中存在的程序、实体问题、裁判文书质量问题、案件手续问题进行汇总梳理;之后本着“不护短、不留情”的原则由评查小组进行互查,检查后将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对于个性问题,及时与承办人员交换意见,指出不足,能整改的及时整改,不能整改的提出警示、指出问题。每案都写出了专题报告。

    在这次评查活动中发现法官审限意识不强,存在超审限、超执行期限案件、司法为民意识不牢、工作责任心不强、对当事人释法不明等问题。对此我院制定四项措施以提高案卷质量和水平。一是加强法官法治理念教育,加强“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宗旨教育。使之牢固树立“为民执法”意识;加大法官业务知识培训,使之做到业务精通。二是规范评查工作,实行案件检查讲评制度。不断规范评查工作,对质量评查中确定有问题的案件定期进行讲评,要求相关业务部门认真分析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院评查问责办督促检查落实情况。三是强化通报制度,定期对卷宗评查情况进行通报,提醒承办人案件审限,建立定期由院党组督办、问责制度。四是同绩效考评相结合。将案件评查情况作为法官绩效考评的重要指标,并作为评先树优、职级晋升和违法审判责任追究的依据。

责任编辑:韩丽敏    

文章出处: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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