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上午,清丰县人民法院院长韩军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陈某、乔某寻衅滋事、陈某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一案,助推清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鲁淑君出庭支持公诉,市司法局相关律师管理部门及律师协会负责人到场参加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6年6月份以来,杨某以帝豪民间借贷公司为依托,网罗了崔某,张某、葛某等多名社会人员,在濮阳市辖区非法发放高利贷款。为了攫取更大利益,伙同魏某、陈某等分别在新乡市延津县、开封市兰考县、安阳市汤阴县设立帝豪分公司,非法发放高利贷款。该团伙对未按期偿还的债务人用威胁、张贴被害人头像照片、拉横幅、家中送花圈等“软暴力”和殴打的暴力方式向债务人索要债务,严重扰乱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秩序。被告人陈某、乔某明知该犯罪集团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索要债务,仍多次参加该恶势力犯罪集团组织的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等犯罪活动。
庭前,审判长韩军认真阅卷,熟悉案情,制定庭审计划,与检察机关、辩护律师进行沟通。庭审中,审判长韩军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整个庭审活动,组织控辩双方举证、质证、发表意见。合议庭成员分工明确,配合默契,整个庭审活动重点突出、层次分明,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经过一个上午的审理,合议庭宣布休庭,案件择期宣判。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清丰县法院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审判力度,院长带头办理,确保打准打狠,集中力量办理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截至目前,清丰县法院共受理涉黑恶一审案件6件,已做出一审判决3件,对41名被告人分别判处19年以下不等有期徒刑,有效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