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我院刑事审判庭在清丰县城关镇中学的操场上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王某、彭某寻衅滋事一案,县城关镇近一千名师生旁听了本案。
被告人王某高中毕业后在家待业,平时喜欢上网,通过网络认识了被害人贾某。二人在网吧上网的过程中,因被告人王某朋友丢失手机而引发矛盾。王某认为是贾某偷了手机,便联系他人将被害人贾某揍了一顿泄愤。后被害人贾某称在打架中丢失了银行卡,问王某讨要,王某又纠集彭某等人又将被害人贾某揍了一顿,并强行要走其现金200元。庭审过程中,二被告人均表示自己不懂法,不学习,爱上网,以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因怀疑被害人贾某偷走其朋友的手机,便纠集彭某等人殴打被害人贾某,情节恶劣;二被告人强行要走被害人贾某的现金200元,情节严重,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且系共同犯罪。被告人王某的家属已支付被害人贾某的医疗费,酌情从轻处罚。
本案当庭宣判,被告人王某、彭某因犯寻衅滋事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判后王某、彭某均认罪伏法,接受判决结果,表示后悔当初自己的行为,以后要重新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