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丰县法院古城法庭充分发挥基层联动的作用,成功调解了一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圆满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
自2005年起,被告孙某、左某甲、左某乙、逯某承包了清丰县阳邵镇某村的土地120余亩,承包期限为10年,承包期限到期后,双方未续签合同,但四人仍然实际耕种该土地,并未支付近四年的承包费,经双方多次协商,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因此起诉至法院。
古城法庭的库法官拿到案件后,考虑到涉及集体多人的利益,且老百姓对土地非常重视,首先结合村委、当地的人民调解员、司法所、乡政府了解承包土地的原委,摸清具体情况,找出双方争议的焦点以及发生纠纷的症结所在。库法官、人民调解员以及四被告一起到承包地里查看农作物生长情况,分别听取原、被告的意见,多次进行调解,最终双方终于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握手言和。被告也很快履行了付款义务,双方就继续承包问题也达成了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