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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法院“七个注重”为妇女维权

  发布时间:2010-06-11 11:25:10


    我院法院将依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注重首问负责、特别保护、整合力量、加大宣传、案后教育等,不断拓展妇女维权渠道,在妇女维权方面取得了成效。

    注重首问负责制。对妇女来访、来诉的维权案件,实行首问负责制,要求第一接待人对此类案件耐心听记,热情导诉,快速立案、分呈。

    注重“特别保护”。对于婚姻家庭等案件,特别是离婚案件,坚持把调解作为必经程序,尽力促成双方破镜重圆;对于确实无法维系的,依法及时判决。对于涉及妇女为申请人的执行案件,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特别是对于赡养、扶养、拖欠工资、支付医疗费等执行案件,采取先予执行措施,确保妇女的合法权益及时实现。

    注重庭审教育。组织安排妇女旁听涉及妇女权益保护案件的审理,为广大妇女找寻“以案说法”的学习平台,通过旁听法官审案,开展庭审座谈、交流等来提高妇女依法维护妇女权益的能力和增强广大妇女自我保护的意识。

    注重案后教育。针对婚姻家庭案件,在案件审结后,与当事人一起详细总结矛盾发生的深层原因。在宣判时详细指出当事人在思想认识、行为举止上应注意的问题及产生的危害后果,使法庭教育得以延伸,努力实现一次诉讼受益终身的目的。

    注重社会力量整合。充分发挥政法机关、妇联、计生、劳动保障、民政等相关部门在妇女维权工作的各种有利条件,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拓展服务领域和服务内涵。同时邀请妇女陪审员参与女性犯罪案件、离婚等案件的陪审工作,在导诉、立案、调解、审理、判决各个环节发挥作用,使女同志善做耐心细致的群众工作的优势与法院审判工作的优势互为补充,以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使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维护。

    注重维护妇女权益调研。增强妇女维权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结合审判实际,着重就妇女维权领域中存在的突出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专题调研,进一步完善维权的措施,从根本上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注重妇女维权普法宣传。通过举办妇女维权法律咨询,设立咨询点,发放法律知识手册、维护妇女权益知识手册等,培养和增强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妇女依法维权能力。

责任编辑:hlm    

文章出处: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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