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正值新型冠状病毒引发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峻时期,虽然面临诸多不便,但清丰县法院立案庭王晓玉法官的电话、微信仍然不断。2月5日,王晓玉法官通过电话、微信与徐某某诉刘某某民间借贷一案诉讼双方当事人耐心沟通,顺利成功调解了该案。双方一致达成协议被告刘某某主动偿还徐某某15000元,剩余欠款约定年底还清,徐某某自愿撤诉。
疫情防控期间,清丰县法院暂时关闭了诉讼服务大厅和信访接待场所,通过“互联网+诉讼”的方式,引导当事人、诉讼代理人通过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河南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微信等线上渠道进行网上立案、网上缴费、联系法官、证据交换与质证、在线开庭或调解、接受送达等诉讼活动。
为有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应对疫情蔓延对执法办案造成的影响。清丰县法院积极推行“互联网+审判”的审理模式,利用微信文字群聊、语音通话、视频等功能开庭、调解急需审理的案件,在发挥审判职能的同时,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切实保障了防疫期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