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维护法院审判、办公秩序,保证法院安全,预防和避免事故发生,我院党组站在维护法院形象的高度,切实加强法院安全保卫工作,多措并举确保当事人、诉讼参与人、法院干警安全。
一是领导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健全组织机构。院党组站在维护法院形象,保障当事人、诉讼参与人、法院干警安全的高度,成立了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把法庭安全作为全院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
二是狠抓安全教育培训,增强防范能力。针对最高人民法院先后通报的几起影响法庭安全的恶性事件,我院认真组织广大干警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安全建设的一系列文件,让每一位干警明确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并增强落实的紧迫性和自觉性,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使所有工作人员都重视司法安全防范工作。司法警察大队切实抓紧抓好警员的安全思想教育,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的意识。
三是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夯实物质基础。我院在加强人力安保的同时完善物质装备。在审判区域安装全程监控录像设备,安检设施已实现法院办公重点区域24小时监控;为一线干警配备了单警装备,简易安检设备。重大案件、当事人矛盾较尖锐案件的庭审均采取对旁听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并限制旁听人数的措施,确保庭审安全顺利进行。
四是抓好登记制度的落实。严格落实审判区和办公区分离及门卫登记等制度,要求法官必须在接待室或审判庭接待律师和当事人,不得在办公区进行。律师、当事人和其他公民参加庭审、旁听或查阅卷宗的,必须向值勤人员出示法院的通知、传票、律师工作证件或身份证,经验证后,方可进入审判区和当事人活动区。
五是多种渠道强化安全宣传。我院在立案窗口、开庭审理、庭前调解、庭后释疑和巡回审判中,不断加强普法教育,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庭审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
六是抓好庭审安全的落实。在开庭审理案件时,由法警站庭或值班,发现有妨害审判活动迹象的,依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置,防止事件的发生。